宠物美容师被猫咬谁负责?
日前,山东一名宠物美容师被猫咬伤脸部住院治疗事件引发热议。对于美容师小张被猫咬伤住院,记者采访了事发地济南康华动物医院的院长吴富康。对于咬伤美容师的猫,吴富康院长表示,这只猫是医院公用的,平时主要用来做实验。“做实验是带有教学性质的,对动物采取的措施都是正当合理的。对病人是绝对负责,对动物也是绝对不负责。”
“为什么公用的猫会咬伤别人?”对于小张的疑问,院长吴富康给出了自己的理解:“任何人和猫都有可能处于情绪不稳定期,就像夫妻也可能吵架一样。”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有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坏损的,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济南历城区文化行政执法分局东仓大队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涉事的康华动物医院的资质没有问题,根据《济南市宠物饲养管理办法》,饲养的动物致人伤害,饲养人或监护人应根据伤者的伤害程度给予经济赔偿。如果因动物咬人致使伤者人重伤或死亡的,其饲养人或管理人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具体如何赔偿,需要双方协调解决。
对此,吴富康院长坦言,法院一般依据伤者实际花费判决赔偿数额,而美容师的手术费高达15万,他说:“如果法院判我们医院赔付15万元,我们会上诉到济南中级法院,要求重新评估其花费。如果法院坚持原判,我们会继续上诉,一直诉到省高院。诉讼费应该是9万元吧。如果是全险了,我们也不花什么钱。”该院隶属山东省农业厅,院长说,院方隶属省农业厅,但院里还有党支部和工会,行政上不敢这么横。但“对法院的判决,我们肯定要上诉,一直打到省高院,法院如果判我们全额赔付,那我也没办法。我们肯定是按照程序走完。”
张先生的伤口需要进行缝合,但该院没有专用的诊所,需要转院缝合,为此张先生还又多花费了400多元的交通费。对于这些,吴富康院长均表示:“这些我们没办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