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领养动物?
首先要到常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去开:无宠物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有单位就到单位去开,无单位就到所在的居委会去开有稳定收入的证明);然后持以上俩个证明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领养宠物申请书》(一定要是本人申请领养的,不可委托他人去干这事,因为要去给宠物落户的);等待区县民政局的通知去民政局的“宠物收容站”选择宠物,选定后要给宠物拍2张照片,同时在宠物收养协议书上签字画押,并持此协议书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到常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同户落户手续,待公安派出所的警察在宠物收养协议书审核盖章后就完成了宠物的领养手续。按北京市有关宠物管理规定,本人可以领养一只宠物狗;如果需要领养猫、鸟的话,可以到居住地的农业委员会下属的防疫站办理领养宠物猫、鸟的手续,但是不能给猫、鸟办户口。